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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开展电商信用标识服务机制研究及标准研制

电商信用评价标准制定进入倒计时

“双11”期间,“剁手族”血拼的同时最担心的就是被商家忽悠。在“百度”键入“双11消费警示”,一下蹦出9万多条信息,“商家信誉”“虚假宣传”……都是绕不过去的“坑”。随着日前河北省标准化研究院(以下简称河北省标准化院)签署“国家质量基础的共性技术研究与应用”专项(“NQI专项”)项目课题任务合同书,着手进行电子商务信用标识服务机制研究及标准研制,“如何判断电商信用”这一网购族最头疼的问题,有望在3年内得以解决。

    “现在也就是选择正规、有资质的电商平台和信誉度高的卖家吧,但平台有资质不一定平台上所有商家都信得过,信誉度也可以刷出来,就算百般警惕也难免被‘靓图美言’忽悠。”资深网购人士王女士深有体会。

    “在国外,第三方电子商务信用评价和服务对督促商家诚信经营、帮助消费者了解商家信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我国,缺乏评价标准、标识发放操作不规范等问题限制了信用评价促进网络交易信任的效果。”

    河北省标准化院质量研究中心负责人冯利军主任介绍,我院所承担的这项NQI电商课题任务,针对当前我国电商信用评价内容、要求和流程缺乏规范,达不到优胜劣汰效果的现状,制定信用标识发放和评价服务管理标准,为解决电子商务诚信问题提供技术支撑。

    “十二五”期间,电子商务已成为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一支重要力量。与经济活动中的重要地位不相适应的,是目前普遍存在的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商家诚信意愿不足、商品质量良莠不齐、消费者权益难以保障;传统线下监管模式不适应线上监管,网络交易商品溯源、抽检缺乏依据,政府部门监管困难;诚信体系不健全,失信行为得不到惩戒,“劣币驱逐良币”;对外未形成与国际接轨的贸易便利化体系,对内各部门多头管理,形成信息孤岛等问题。

    针对这些情况,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牵头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电子商务信息共享及交易保障共性技术标准研究》项目应运而生,面向电子商务全产业链的关键环节和核心要素,计划在3年内研制55项共性技术标准,形成电子商务监管标准化体系。

    项目下设基础信息共享与交换、主体交易保障、客体交易保障、跨境电子商务便利化4个子课题。其中“电子商务交易保障(主体)共性技术标准研究”主要针对政府监管和平台管理、商家诚信自律、第三方评价引导等内容,研制10项国家标准,提升电子商务交易质量和商家服务诚信水平,保障网购消费者权益。河北省标准化院承担的研究任务即为其中针对电商信用评价、标识发放和管理的标准制定。

    研究过程中,河北省标准化院将采用“现状分析-理论研究-标准制定”的技术路线,结合文献检索和实地调研,对比国内外差距和表象问题,分析深层次技术原因和管理原因,特别是国内电商运营法律法规和政策环境、信用评价机制、电商主体责任等方面的现状和差别,借鉴国外信用评价服务模式和手段,研究我国电子商务信用评价服务机制和市场规范性要求,开展市场评价引导。

 “通过标准制定规范电子商务行为,为消费者提供直观有效的评价依据,为规范管理提供标准技术支撑,是我们开展此项研究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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