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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家政服务系列地方标准 助推全省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

家政服务业作为新兴产业,对促进就业、精准脱贫、保障民生具有重要作用。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国办发〔2019〕30号),对近年来家政服务业快速发展存在的诸如有效供给不足、行业发展不规范、群众满意度不高等问题给出了指导意见。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商服贸函〔2019〕269号)文件要求,加快推进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家政服务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为促进全省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加强家政服务业信用建设,实现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我院标准化技术研究中心深入调研全省家政行业发展现状,针对性开展家政服务标准化研究,建立家政服务标准体系,健全家政服务业行业信用体系,加强家政服务标准制修订工作,推进家政服务标准化,提升家政服务规范化,助推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

院标准化技术研究中心先后主导制定了《家政服务组织等级划分与评定》(DB13/T2158-2014)《家政服务合同管理规范》(DB13/T 2888-2018)《母婴护理员服务质量规范》(DB13/T 2889-2018)《家政服务标准体系 要求》(DB13/T 2900-2018)《育婴服务质量规范》(DB13/T 2933-2018)《家政服务机构诚信评价规范》(DB13/T 5152-2019)等系列家政服务地方标准。《母婴护理培训服务规范》《养老护理培训服务规范》两项已立项标准正在抓紧研制过程中。

《家政服务标准体系 要求》(DB13/T 2900-2018)规定了家政服务标准体系建立的术语和定义、工作要求、组织职责、体系要求、体系组成、标准制修订、标准的实施、评价及改进,适用于家政服务组织标准体系的建立。该标准的制定和实施,积极引导和培育家政服务组织建立标准体系,进一步规范了全省家政服务组织的管理,促进了家政服务行业的质量和水平的整体提高。

《家政服务机构诚信评价规范》(DB13/T 5152-2019)

规定家政服务机构诚信评价的原则、要求、指标、方法和结果,适用于家政服务机构的诚信评价。该标准的实施,有利于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家政服务市场新型监管机制,引导和规范家政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以评价的方式促进家政服务扩容提质,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提升我省家政服务行业规范化服务水平。

《家政服务组织等级划分与评定》(DB13/T2158-2014)规定了家政服务组织分级规定、机构与程序、标志管理、等级划分依据和监督管理等内容,适用于全省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家政服务组织的等级划分与评定。该标准的实施明确了服务事项及质量要求,有利于消除消费者疑虑、引导理性消费、减少服务纠纷、维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推动服务业组织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消除减少服务隐患,减低服务风险,有利于提高服务组织整体服务质量和水平,实现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家政服务合同管理规范》(DB13/T 2888-2018)规定了家政服务合同管理的合同主体、合同形式、合同内容、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合同完善、合同纠纷处理及档案管理,适用于家政服务组织的合同管理。该标准的制定规范了家政服务三方权利义务关系,引导家政企业与消费者签订家政服务合同,公开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明确服务内容清单和服务要求,对于全省推广使用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起到了积极的引导作用。

《母婴护理员服务质量规范》(DB13/T 2889-2018)规定了母婴护理服务的基本条件、服务对象、服务规范和评价改进,适用于规范母婴护理员的服务质量。该标准的实施,有利于规范母婴护理员的等级及配套服务质量;有利于保障家政组织、母婴护理员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引导母婴护理行业良性服务经营秩序。

《育婴服务质量规范》(DB13/T 2933-2018)规定了育婴服务的机构、人员、服务、文件管理和质量控制,适用于育婴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规范。标准的实施,有效地规范了全省育婴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对于合理界定育婴师(员)的权益和责任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有利于维护育婴服务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育婴服务向规范化、标准化发展。

家政服务系列地方标准的制定,填补了我省家政服务行业标准化管理和服务的空白,对于引导和规范家政行业规范化、标准化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对于明确服务事项、提升服务质量,促进家政行业转型升级发挥了重要的助推作用。2015年,省商务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家政服务组织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的宣贯,全面推进家政服务机构的等级划分及评定工作,重点对家政服务企业的综合实力、人力资源、业务管理、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划分不同等级,并进行动态监管,进一步规范、改进、提升家政服务企业的服务能力,为消费者识别和选择家政服务机构提供指引。2018年,河北省家庭服务业协会对会员单位成员贯彻落实《家政服务合同管理规范》要求进行统一部署,全省百余家家政服务企业自觉遵守标准规定,加强企业合同管理,明确服务事项和内容,保障了家政服务事项的完善和落实,对于保护消费者、家政服务员和家政服务组织合法权益具有积极意义。2019年《家政服务机构诚信评价规范》的制定和实施,成为我省商务和发改部门落实《关于建立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商服贸函〔2019〕269号)的重要抓手,加强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主体责任,通过政府手段引导建立健全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通过上述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有效地规范了家政服务行为,提升了服务水平,促进了消费互信,扩大了服务消费,对于提高从业者就业能力、促进和谐劳动关系、改善和保障民生、推动家政服务业规范化和产业化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将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价,进一步推动家政服务标准化工作深入开展,助推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和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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