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9日,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邀请省编委办、省政务公开办公室、省发改委、省工商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和石家庄学院等单位的专家,组成标准审定委员会,在我院对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河北省标准化研究院、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河北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和我院共同起草的《行政许可事项编码规则》进行了审定。省局刘朝申副局长、委员会主任孙广芝研究员,秘书长于铁忠教授、我院苏永谦院长、陈玉刚副院长、阎占辉副院长和有关部门等专家,听取了标准编制工作情况的说明,对标准送审稿逐条逐款进行了审核和修改,经质疑答辩,形成如下审定意见:
1、标准起草组针对行政许可管理特点,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亟待解决的问题,参照其他省市行政审批相关标准和规范,在分析研究行政许可设置和监管基本状况的基础上制定了该标准。标准编制依据充分,各项内容科学、合理、完整。
2、该标准的编写符合GB/T 1.1-2009等基础标准要求,贯彻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协调一致。
3、该标准规定了行政许可事项基本码、动态码和组合码的编码规则,以及行政许可事项编码的维护,具有较强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可用于指导全省行政许可事项设置和监管。其编制水平和技术水平居国内领先。
4.该标准的实施,将有利于实现全省各级各类行政许可事项一事一码,强化行政许可监管;为实现全省各级行政许可规范化、标准化管理,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实现全省各级网上行政审批系统互联互通,提升行政许可效能;实现全省各级行政审批信息资源共享、数据统计分析奠定基础,满足深化改革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