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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对华阔叶木胶合板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近日,韩国企划财政部通报中方,经过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决定继续对进口自中国的阔叶木胶合板产品(厚度大于6毫米)征收为期3年的反倾销税。涉案产品韩国海关税号为4412.314412.334412.34,裁定中国企业税率为4.57%~27.21%不等,详见下表:

中国生产商

反倾销税率

南宁市金轮木业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

5.19%

南宁剑涛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5.88%

广西贵港市东海木业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

4.57%

广西贵港市伟创木业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

5.29%

南宁横县绿辰木业有限公司

27.21%

山东新港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27.21%

广西贵港市昌海木业有限公司

27.21%

连云港远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7.21%

其他中国企业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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