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我院动态 > WTO资讯
美国对华高压钢瓶作出双反快速日落复审终裁

 20179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的高压钢瓶(High Pressure Steel Cylinders)作出双反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裁定若取消本案的反倾销措施,将导致中国涉案产品的倾销以31.21%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若取消本案的反补贴措施,涉案产品对美国国内产业的损害将会按照以下幅度继续发生:1.Beijing Tianhai Industry Co., Ltd.(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Tianjin Tianhai High Pressure Container Co., Ltd.(天津天海高压容器有限责任公司)和Langfang Tianhai High Pressure Container Co., Ltd(廊坊天海高压容器有限责任公司)为15.81%2.其他涉案企业为15.81%。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31100.00.307311.00.00.60731100.00.90

201153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应美国企业Norris Cylinder Company (TX)2011511日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的高压钢瓶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2011627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进口自中国的涉案产品作出双反产业损害肯定性初裁。20111011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涉案产品作出反补贴肯定性初裁,初步裁定涉案产品补贴幅度为22.34%2011127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涉案产品倾销幅度为5.08%~26.23%201251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高压钢瓶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肯定性终裁,裁定涉案产品倾销幅度为6.62%~31.21%,补贴幅度为15.81%2012611日,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进口自中国的涉案产品作出双反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2012618日美国商务部正式对进口自中国的高压钢瓶颁布反倾销和反补贴税令。201751日,美国商务部发对进口自中国的高压钢瓶启动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178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投票决定进口自中国的高压钢瓶适用反倾销和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程序。


分享到微信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