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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标准化研究院会议管理制度

为规范标准化院议事程序,推进议事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根据省局有关制度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我院实行党政联席会议、院务会议、院长办公会议、职工大会、专题会议制度。

第一条会议组织与管理

    一、 党政联席会议

(一)会议组织

 党政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由院长和书记共同召集主持。会议内容侧重行政、业务时由院长召集主持,会议内容侧重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时由书记召集主持。会议人员由院领导、党支部委员组成,根据会议议题确定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议题由院领导和支部委员提出,院长、书记同意后列入会议议程。

(二)会议主要任务

1、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省局的重要文件、指示和工作部署,通报重大事项;

2、研究确定本院的重要工作,包括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等事项;

3、报请局党组、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的事项;

4、其他需要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三)会议纪要

会议由办公室负责记录,会后根据记录起草会议纪要,报院长、书记签发。会议纪要分送范围一般为院领导和院属各部门,特殊情况由院长、书记确定。

二、 院务会议

(一)会议组织

会议由院长主持,由院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参加,可根据议题确定列席人员。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会议议题由院领导提出,院长同意后列入会议议程。

(二)会议主要任务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的决策部署;

2、听取院各部门的工作汇报,对党政联席会议部署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

3、讨论决定院实施的规定、制度、办法等;

4、审议由院召开的全省性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的文件;

5、讨论确定院年度工作要点、中长期发展规划;

6、讨论确定其他需要院务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三)会议纪要

会议由办公室负责记录,会后根据记录起草会议纪要,报院长签发。会议纪要分送范围一般为院领导和院属各部门,特殊情况由院长确定。

三、  院长办公会议

(一) 会议组织

院长办公会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由院长召集和主持,会议议题及参加人员由院长确定。

(二)会议主要任务

1、   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的决策部署;

2、   研究向省局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3、   研究处理院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4、   讨论研究院各部门提出的或系统其它单位请示院里

的重要问题;

5、   其它需要提交院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

(三)会议纪要

会议由办公室负责记录,会后根据记录起草会议纪要,报院长签发。会议纪要分送范围一般为院领导和院属各科室,特殊情况由院长确定。

  四、 职工大会

   (一)会议组织

会议由院长或院长委托副院长主持,全体人员参加,每半年一次或有必要时召开。会议议题由院长确定。

   (二)会议主要任务

1、学习传达贯彻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上级会议和文件精神,安排部署本院工作;

2、总结部署半年或全年工作;

3、民主测评及涉及全院发展和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决策研讨;

4、重要事务通报;

5、其他需要全体职工知晓和民主决策的事项。

五、专题会议:

(一)会议组织

会议由院长、副院长按照分工召集和主持,会议议题由主持人确定,参加人员根据议题由主持人确定。

(二) 会议主要任务

研究、协调、调度和处理专项业务工作。

(三)会议纪要

会议由主持人指定的部门负责组织、记录、起草会议纪

要。会议纪要由主持人签发并确定分送范围。

第三条、会议资料管理

党政联席会议、院务会、院长办公会的会议纪要、会议记录本和职工大会的资料由院办公室统一归档备查;专题会议记录本和会议纪要由相关部门保存备查。

第四条、 会议纪律

(一)认真执行请假制度。出席或列席会议的院领导、支部委员,因故不能参加的,需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院属部门主要负责人或有关人员因故不能参加的,需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安排其他同志参会。

(二)严格执行保密规定。所有参加会议的人员,对于会议研究的保密事项,不得泄密;对于不涉密但不易公开的事项,不得擅自扩大传达范围。

(三)严肃组织纪律。对会议做出的决定有异议的,应按组织程序反映,在会议决定未中止、改变以及撤销前,应不折不扣地执行。任何人员不得将与会人员在会上发表的个人观点以及会议表决等情况向外传播、扩散。

第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院会议室管理要求

一、会议室由院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各部门如因会议需要使用会议室,须事先向办公室申请,由办公室统筹安排。

二、会议室卫生由办公室安排人员负责,在每次会议召开前后均要进行卫生打扫,并做好日常保洁。

三、会议室电子设备的管理、使用和维护由院信息技术中心指派专人负责,其他人不得随意操作,否则造成设备损坏应按价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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