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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标准化研究院克服“四风”八项承诺

河北省标准化研究院就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向全体职工和社会各界公开承诺:
    一、坚决遵守党的纪律。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保持政治坚定,自觉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局党组的各项决策部署。
    二、坚持质监为民。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保持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充分发挥质监部门职能作用,热情周到的为民服务,把满足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的需求作为工作目标。 
    三、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条码、代码、标准文献等服务窗口,实行网上申办和服务,不断优化业务流程,压缩审核和提供服务时限,做到公开透明,方便企业;杜绝话难听、脸难看、事难办现象的发生,保证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优质的服务和保障。
    四、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国家批准的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做到不超范围乱设项目收费、不超标准乱立名目收费、不增关卡乱加条件收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服务内容全部上墙公布。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班子建设,充分发挥全院广大干部职工的聪明才智,以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保证各项事业发展的正确方向。
    六、厉行勤俭节约。大力压减“三公”经费支出,严守公务接待、公务用车标准,不以公务名义变相旅游,不搞没有实质内容的出国、出省考察。
    七、自觉遵守领导干部生活待遇规定。不超标准配置车辆,不超标准占用住房和办公用房,不接受、不举办超标准接待与陪同。 
    八、永葆清廉本色。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准则,不设立“小金库”,不收受“红包”和贵重物品,不吃拿卡要,不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参加高档娱乐健身活动,做到风清、气正、身净。
    以上承诺,院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从点滴做起,为党员干部做出表率,全体党员要坚决履行,躬身实践,以优良作风树立我院为民务实清廉的质监形象。
    欢迎社会各界严格监督,如有违背,请提出批评或向上级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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