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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省开展“组织机构代码工作作风 建设承诺”活动的通知

各市标准化所、代码管理机构:

根据我省省委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省中心《关于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 进一步规范我省代码管理工作的通知》(冀组代管中函【2009】05号)文件要求,加强对全省代码工作的规范管理,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社会和谐,推动全省代码工作健康稳定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组织机构代码工作作风建设承诺”活动。现将承诺内容(见附件)发给你们,请组织所辖县(区)代码管理机构,按要求制作两份,一份报省中心,一份在代码办事窗口上墙公开。

    附件:河北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机构工作作风建设承诺

 

 

 

                              二00九年四月十七日

 

 

 

 

 

 

河北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机构

工作作风建设承诺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局关于“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有关精神,推进全省组织机构代码工作作风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营造改进作风、从我做起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我们郑重承诺:

一、确保工作质量。认真贯彻落实《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局长令),加强代码数据和档案管理,严把材料审核关和数据录入质量,不能出现任何不符合规定和违背原则的情况,有效避免因代码质量问题而给申报单位和应用部门造成损失。

二、公开办事程序。切实落实行政权力动态公开制度,在办事窗口公开(上墙)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工作程序和服务规范,认真执行“首办负责”制和“首违不罚”制,严格执行三个工作日办证时限,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三、主动热情服务。窗口颁证人员要做到主动询问,热情接待,微笑服务,接待和打电话时言语要文明,仪表端庄,仪容得体,举止大方。

四、严格收费标准。认真遵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和收费性质收取费用,依据财政部门和法制部门授予的罚没许可规定执行监督处罚,严禁任何强制、搭车乱收费行为。

以上承诺,敬请监督。

代码工作主管领导:

代码工作负责人: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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