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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民政系统召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业务培训会

为贯彻落实《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2015年12月29日,河北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召开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接收培训会,会上对全省民间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议明确自2016年1月1日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民政部门对新批准登记的社会组织,要赋予新的统一代码。对于未及时换证换码的存量社会组织,要尽快建立统一代码和原登记证号的映射关系,完成预赋统一代码。并通过省质监局统一代码数据接收平台,将民政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业务的社会组织数据信息传输给省质监局代码管理部门。会上,省代码中心主任董世涛对统一代码数据接收平台的操作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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