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我院动态 > 工作动态
我院钢铁去产能两项地方标准通过审定

为更好实现河北省钢铁行业去产能目标,抓好去产能任务的决策部署,我院制定的《钢铁企业通用质量要求》、《钢铁企业通用技术要求》两项地方标准通过审定。

2016年5月25日,省局组织召开了两项地方标准审定会,省局副局长刘朝申、国家标准委员会工业部处长袁晓鹏、省标准化研究院院长苏永谦、副院长张建斌、标准化技术研究中心路源主任参会,会议由标准处郭永志处长主持,邀请华北理工大学、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家钢铁质检中心(唐山)、河钢集团唐钢公司、河钢集团邯钢公司等专家组成标准审定委员会,与会专家听取了两项地方标准送审稿的编制情况、主要内容和主要意见处理情况的汇报,经过仔细推敲、严密论证,一致同意两项地方标准通过审查。

《钢铁企业通用质量要求》从质量指标、抽查合格率和管理系统认证三方面入手,引导企业改进工艺,提升装备,提高质量水平,倒逼落后产能退出市场。《钢铁企业通用技术要求》以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为基础,从钢铁企业工艺、装备、测试和实验等方面出发,对热轧圆盘条、热轧宽钢带、钢筋、焊管、冷轧带钢、棒材等我省生产大量产品的工艺控制能力、工艺装备水平、计量检测体系和实验室建设提出了2016、2017~2019和2020年等逐渐增高的要求,涉及我省钢铁企业,经专家评估,现阶段约有10%—15%的企业达不到要求。

这两项标准实施后,部分企业可能通过实施技术改造达到标准要求,另有部分企业会因技术差距过大、改造成本过高退出此类产品的生产。预计到2016年底影响钢铁产能1032万吨,2017至2019年影响钢铁产能1032万吨,2020年影响钢铁产能641万吨,共计影响钢铁产能2705万吨。通过改进提升,大部分企业可以达到标准要求;但鉴于在改进提升中,企业将面对的装备、工艺、投资、成本、利润等多方面现实问题,在受到指标影响的产能中,约15%的产能可能会因巨大的装备差距和技术成本退出市场。2016年约倒逼150万吨产能退出市场,从而利用标准技术手段真正实现钢铁过剩产能的化解。 

IMG_0108.JPG

IMG_0109.JPG

IMG_0100.JPG

IMG_0106.JPG


分享到微信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