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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心理支持服务规范》标准审定会会议在我院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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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2日,由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河北省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河北省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共同起草的《养老机构心理支持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审定会在我院召开。来自河北省中医学院、河北师范大学、河北省老年病医院、石家庄市第二中学、石家庄雅致人生心理咨询中心等单位的专家参加了会议。陈玉刚副院长代表省标准化院向与会专家致欢迎辞,质量研究中心负责组织会议。

《养老机构心理支持服务规范》由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立项、河北省标准化研究院主要执笔,组织石家庄市普爱长者照护中心、石家庄市长安社区社区老年公寓等相关单位人员共同编制起草。标准主要规定了养老机构心理支持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人员要求、环境与设施设备要求、心理支持要求、心理支持服务流程和服务质量管理等内容,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填补了我省养老机构心理支持服务的标准化空白,对于规范我省养老机构服务管理应用前景广泛。

专家在听取了标准起草组对标准编制说明、标准的内容介绍和征询意见的汇总与处理报告后,对标准(送审稿)及相关材料进行了逐条逐句的认真审查,一致认为该标准编制依据充分,技术成熟先进,各项技术指标科学、合理,居国内领先水平。标准的编写符合GB/T 1.1-2009等基础标准要求,贯彻了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与现行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协调一致。该标准的实施,有利于规范我省养老机构心理支持服务管理;有利于提高养老机构的心理支持服务水平;有利于我省养老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并建议标准起草组根据审定会上专家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批、发布、实施。

标准化是现代化社会服务和管理的重要手段和必要条件,养老服务标准化是养老产业发展的内在要求。《养老机构心理支持服务规范》地方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开拓了我院服务业标准化研究的新领域,对于促进我省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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