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9日,由河北省文物局提出,我院和石家庄铁道大学等单位共同起草的地方标准《金属类可移动文物三维数据采集规范》顺利通过省局组织的专家审定。审定会由省局标准技术管理处江学斌同志主持,标准审定委员会由河北省图书馆、河北省网信办、河北省委党校、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等单位的相关专家组成。
审定委员会听取了起草组对标准编制工作情况的说明,对标准文本进行了认真审查,经质疑答辩,委员会一致通过了该标准的审定。审定委员会认为:该标准紧密结合文物管理部门需求,规范和明确了金属类可移动文物三维数据采集的术语定义、技术规范、采集规则、质量标准、存储格式等,并对环境要求、技术要求、质量要求、格式要求、压缩编码、质量评价标准等均作了详细规定,标准编制依据充分,各项指标科学合理,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该标准的实施有利于规范和提升金属类可移动文物三维数据采集的水平与质量,客观、准确、快速传播文物信息,促进文物资源保护保存,弘扬传播与交流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