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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 有力支撑全省高质量发展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深入推进质量强省和标准化战略,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引导企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助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2021年2月2日,受省局委托,我院启动了“河北省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修订工作。省局质量发展局国建峰局长、宋方义副局长,我院刘燕书记、陈航伟院长、陈玉刚副院长以及质量与品牌评价中心相关人员参加了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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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副局长指出,2016年9月省政府印发了《河北省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实施几年来,为全省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办法》中的部分条款与当前我省高质量发展还存在不协调、不一致的地方,亟待对现行《办法》进行修订完善。一是高度重视,充分认清此次《办法》修订的重要性、必要性;二是成立修订组,明确责任分工;三是适应新形势、把握新发展、落实新要求,既要继承优势,又要体现创新性和时代特征;四是修订的内容要与国家、省有关政策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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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局长强调,省政府质量奖作为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项,其权威性不言而喻,参与修订的同志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一是吃透政策法规,涉及的所有修改条款要有据可查;二是借鉴吸收其他先进省份的成功经验,为我所用;三是积极推进工作,高质量完成好《办法》的修订任务。

        刘燕书记就《办法》的修订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落实责任,扎实推进;二是主动对接,搞好协调;三是搜集资料,有效借鉴;四是吃透政策,力求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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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期,我院已开展了对14个先进外省质量奖管理办法的搜集、梳理、分析和比对等工作。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调查研究、征求专家及省政府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集中各类资源,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好《办法》的修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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